新娘出嫁前,團聚兄弟姊妹同桌共餐,乃傳統習俗,稱之為「食(吃)姊妹桌」,其用意是讓新娘子與兄弟姊妹話別辭行。
依例「姊妹桌」菜餚內容共12道,備有雞、韭菜、魚、芋頭、菜頭(以上必備)、長豆、茄子、花枝、肉、蝦、丸子、青菜(以上可彈性調整)等,每當用一道菜,挾起來,必須立即配合講一句吉祥話語,甚至還有(閩南)押韻,聽來妙語如珠,例如:食(吃)雞才會起雞(家),食豆食到老老老,食韭菜久久長長,食魚年年有餘等。
新娘吃姊妹桌時,雙腳擱在飯桌下一矮凳上,引喻將來「好命」,可以「翹腳」之意。餐畢離席前,各兄弟姊妹都會個別收到新娘當場給的一個紅包,每一個也要對新娘,說句祝福話,離別依依,難捨親情,溢於言表。
緊接著,新娘要拜謝神明,祭告祖先,乃以男家送來之熟牲禮(或自備)及供祭品等虔誠拜祭,由父母在旁陪同,燒香祈求神明和祖先庇佑,嫁入夫家後一切平安順利,將來百年後,入祠夫家祖先牌位,成為夫家之(神)祖先。即一般俗諺稱女兒為「外頭家神仔」,意指辭別娘家之祖先,出嫁後,從此完全以夫家為依歸。
從前除了食姊妹外,也有風俗在上轎前,以竹篱裝瘦肉,讓新娘躲在門後吃,俗稱:「食飯篱肉」。(轉載供參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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